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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
論
lǐ
理
學
學
[lùn]
1.議論;分析和說明事理。
2.衡量;評定。
3.編次。
4.研究。
5.調查。
6.推知。
7.問,考慮。
8.定罪。
9.論告;彈劾。
10.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。
11.敘說;說。
12.言論;輿論。
13.主張;學說;觀點。
14.相貌。
15.憑藉;倚仗。
16.古代的一種氣球。是游戲、運動用具。
17.文體的一種。即議論文。
18.泛指文章。
19.佛教解釋經義、論辯法相的書籍。梵名阿毗達摩,意為“對法”。同經、律合稱“三藏”。
20.吐蕃大臣的稱號。又稱論逋。例由貴族擔任。後西藏仍沿用此稱。\\v。
21.姓。
[lún]
1.《論語》的簡稱。
2.用在大數目前,表示約數。
3.通“掄”。選擇;選拔。
4.通“掄”。用力揮動。
5.通“倫”。事物的條理、秩序。
6.通“倫”。類。
7.通“倫”。道理。
1.物质组织的条纹;纹理:木~。肌~。条~。
2.道理;事理:合~。~屈。~当如此。
3.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物理学:~科。数~化。
4.管理;办理:处~。~财。当家~事。
5.整理;使整齐:~发。~一~书籍。
6.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;表示意见(多用于否定式):路上碰见了,谁也没~谁。置之不~。
7.姓。
见“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