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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ǐ
以
ā
阿
戰
戰
爭
爭
1.用;拿:~少胜多。晓之~理。赠~鲜花。
2.依;按照:~次。~音序排列。
3.因:何~知之?。不~人废言。
4.表示目的:~广视听。~待时机。
5.于;在(时间):中华人民共和国~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。
6.跟“而”相同:城高~厚,地广~深。
7.姓。
8.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,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,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:~前。~上。三日~后。县级~上。长江~南。五千~内。二十岁~下。
[ā]
1.用在排行、小名或姓的前面,有亲昵的意味:~大。~宝。~唐。
2.用在某些亲属名称的前面:~婆。~爹。~哥。
[ē]
1.迎合;偏袒:~附。~谀。刚直不~。~其所好。
2.大的丘陵:崇~。
3.弯曲的地方:山~。
4.指山东东阿:~胶。
5.姓。
见“战”。
1.“争”的繁体字。
2.奪取、互不相讓。《左傳•隱公十一年》:“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。”《北史•卷二十二•長孫道生傳》:“嘗有二鵰,飛而爭肉,因以箭兩隻與晟,請射取之。”
3.較量﹑競爭。《書經•大禹謨》:“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”
4.辯論:“據理力爭”。《左傳•昭公六年》:“民知爭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。”《史記•卷五十五•留侯世家》:“此難以口舌爭也。”
5.相差﹑差別。唐•杜荀鶴《自遣詩》:“百年身後一丘土,貧富高低爭幾多。”《水滸傳•第六十九回》:“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,豈爭他一個?”
6.規勸。同“諍”。《呂氏春秋•仲春紀•功名》:“關龍逢﹑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,爭其上之過。”
7.如何。同“怎”。唐•韓偓《哭花詩》:“若是有情爭不哭,夜來風雨葬西施。”元•鍾嗣成《一枝花•生居天地間套•梁州曲》:“爭奈灰容土貌,缺齒重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