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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
過
suǒ
所
1.經過。
2.渡過。
3.過去。
4.婉詞。過世;去世。
5.傳遞。
6.幫助咽下;和着吃。
7.沖刷,漂洗。
8.超過,超越。
9.過分;太甚。
10.極;非常。
11.來訪;前往拜訪。
12.交往,相處。
13.交談。
14.到達;前往。
15.過失;錯誤。
16.失去。
17.怪罪,責難。
18.轉移。
19.傳染。
20.度過;過活。
21.繼入、贅入或嫁入。參見“過房”、“過門”。
22.方言。指母豬生小豬。
23.方言。緣故。
24.量詞。遍,次。
25.用在動詞加“不”或“得”的後面,表示勝過或通過的意思。
26.用在動詞後,表示完畢。
27.用在動詞後,表示某種行為或變化曾經發生,但並未繼續到現在。
1.处所:场~。住~。各得其~。
2.明代驻兵的地点,大的叫千户所,小的叫百户所(后来只用于地名):海阳~(在山东)。前~(在浙江)。后~(在山西)。沙后~(在辽宁)。
3.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诊疗~。指挥~。招待~。
4.a)用于房屋:这~房子。b)用于学校等:一~医院。两~学校。
5.姓。
6.跟“为”或“被”合用,表示被动:为人~笑。看问题片面,容易被表面现象~迷惑。
7.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,表示中心词是受事:我~认识的人。大家~提的意见。
8.用在“是…的”中的名词、代词和动词之间,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:全国的形势,是同志们~关心的。
9.用在动词前面,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:各尽~能。闻~未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