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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ǐ
起
復
復
词语:起復
拼音:qǐfù
起复
qǐfù
(1) [reassume office]
(2) 古时官员服父母丧守期未满即应召赴任官职。明清时专指服父母丧期满后重新复出做官
(3) 旧指官员被革职后复出
起复 qǐ fù ㄑㄧˇ ㄈㄨˋ
古时官吏遭父母之丧,服未满而起用,称为「起复」。清制则称服满而起用,为「起复」。与旧制不同。
《北史.卷七二.李德林传》:「裁百日,夺情起复,固辞不起。」
《喻世明言.卷四○.沈小霞相会出师表》:「冯主事三年孝满,为有沈公子在家,也不去起复做官。」
官吏再度被起用。
《宋史.卷三七七.向子諲传》:「子諲乞致仕避之,坐诸降三官,起复知潭州。」
《红楼梦.第三回》:「今打听得都中奏准起复旧员之信,他便四下里寻情找门路。」
1.由坐卧趴伏而站立或由躺而坐:~来。~立。~床。早睡早~。
2.离开原来的位置:~身。~飞。
3.物体由下往上升:皮球不~了。
4.长出(疱、疙瘩、痱子):夏天小孩儿身上爱~痱子。
5.把收藏或嵌入的东西弄出来:~货。~钉子。
6.发生:~风了。~疑心。~作用。
7.发动;兴起:~兵。~事。
8.拟写:~稿子。~草。
9.建立:~伙。~会。白手~家。平地~高楼。
10.姓。
11.件;次:这样的案子每年总有几~。防止了一~事故。
12.群;批:外面进来一~人。他们分六~往地里送肥料。
13.用在动词后,表示事物随动作出现:乐队奏~迎宾曲。会场响~热烈掌声。
14.用在动词后,表示动作涉及人或事:他多次问~过你。想~一件事。
1.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2.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3.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4.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5.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6.再、又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7.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8.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9.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10.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