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搜:
論
論
qiè
切
[lùn]
1.議論;分析和說明事理。
2.衡量;評定。
3.編次。
4.研究。
5.調查。
6.推知。
7.問,考慮。
8.定罪。
9.論告;彈劾。
10.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。
11.敘說;說。
12.言論;輿論。
13.主張;學說;觀點。
14.相貌。
15.憑藉;倚仗。
16.古代的一種氣球。是游戲、運動用具。
17.文體的一種。即議論文。
18.泛指文章。
19.佛教解釋經義、論辯法相的書籍。梵名阿毗達摩,意為“對法”。同經、律合稱“三藏”。
20.吐蕃大臣的稱號。又稱論逋。例由貴族擔任。後西藏仍沿用此稱。\\v。
21.姓。
[lún]
1.《論語》的簡稱。
2.用在大數目前,表示約數。
3.通“掄”。選擇;選拔。
4.通“掄”。用力揮動。
5.通“倫”。事物的條理、秩序。
6.通“倫”。類。
7.通“倫”。道理。
[qiē]
1.用刀把物品分成若干部分:~西瓜。把肉~成丝儿。~断敌军退路。
2.直线与圆、直线与球、圆与圆、平面与球或球与球只有一个交点时叫做切。
[qiè]
1.合;符合:文章~题。说话不~实际。
2.贴近;亲近:~身。亲~。
3.急切;殷切:迫~。恳~。回国心~。
4.切实;务必:~记。~忌。~不可骄傲。
5.用在反切后头,表示前两字是注音用的反切。如“塑,桑故切”。见〖反切〗。
6.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