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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
復
舊
舊
rú
如
xīn
新
1.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2.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3.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4.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5.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6.再、又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7.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8.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9.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10.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见“旧”。
1.适合;依照:~意。~愿。~期。~数。
2.如同:爱厂~家。十年~一日。~临大敌。
3.及;比得上(只用于否定式,比较得失或高下):我不~他。百闻不~一见。与其那样,不~这样。
4.用于比较,表示超过:光景一年强~一年。
5.表示举例:唐朝有很多大诗人,~李白、杜甫、白居易等。
6.到;往:~厕。
7.姓。
8.如果:~不及早准备,恐临时措手不及。
9.古汉语形容词后缀,表示状态:空空~也。侃侃~也。
1.刚出现的或刚经验到的(跟“旧、老”相对):~风气。~品种。~的工作岗位。
2.性质上改变得更好的(跟“旧”相对):~社会。~文艺。粉刷一~。
3.使变成新的:改过自~。一~耳目。
4.没有用过的(跟“旧”相对):~笔。~锄头。这套衣服是全~的。
5.指新的人或事物:尝~。以老带~。花样翻~。推陈出~。
6.结婚的或结婚不久的:~女婿。~媳妇。
7.新近;刚:我是~来的。这几本书是~买的。
8.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