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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ào
告
訴
訴
nǎi
乃
論
論
1.把事情向人陈述、解说:~诉。~知。广~。报~。通~。忠~。
2.向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检举、控诉:~状。到法院去~他。
3.为了某事而请求:~假。~贷。
4.表明:~辞。自~奋勇。
5.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的实现:~成。~罄。~一段落。事情已~结束。
6.姓。
见“诉”。
1.是:失败~成功之母。
2.连词。于是:因时间仓促,~作罢。
3.副词。才:唯虚心~能进步。
4.文言副词。竟:~至如此。
5.文言人称代词。你;你的:~翁(你的父亲)。
[lùn]
1.議論;分析和說明事理。
2.衡量;評定。
3.編次。
4.研究。
5.調查。
6.推知。
7.問,考慮。
8.定罪。
9.論告;彈劾。
10.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。
11.敘說;說。
12.言論;輿論。
13.主張;學說;觀點。
14.相貌。
15.憑藉;倚仗。
16.古代的一種氣球。是游戲、運動用具。
17.文體的一種。即議論文。
18.泛指文章。
19.佛教解釋經義、論辯法相的書籍。梵名阿毗達摩,意為“對法”。同經、律合稱“三藏”。
20.吐蕃大臣的稱號。又稱論逋。例由貴族擔任。後西藏仍沿用此稱。\\v。
21.姓。
[lún]
1.《論語》的簡稱。
2.用在大數目前,表示約數。
3.通“掄”。選擇;選拔。
4.通“掄”。用力揮動。
5.通“倫”。事物的條理、秩序。
6.通“倫”。類。
7.通“倫”。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