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àn
按
鈴
鈴
shēn
申
gào
告
1.用手或手指头压:~脉。~图钉。
2.止住;搁下:~兵不动。~下不提。
3.抑制:~捺。~不住满腔悲愤。
4.介词。依照:~劳分配。
5.(编者、作者等)加按语:编者~。
见“铃”。
1.陈述;说明:~明。~请。三令五~。
2.地支的第九位。
3.申时,旧式记时法,相当于十五点到十七点。
4.上海市的别称。
1.把事情向人陈述、解说:~诉。~知。广~。报~。通~。忠~。
2.向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检举、控诉:~状。到法院去~他。
3.为了某事而请求:~假。~贷。
4.表明:~辞。自~奋勇。
5.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的实现:~成。~罄。~一段落。事情已~结束。
6.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