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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ān
三
fān
番
liǎng
两
fù
复
1.二加一后所得的数目。见〖数字〗。
2.表示多数或多次:~思。~缄其口。
3.姓。
[fān]
1.指外国或外族:~邦。~茄。~薯。
2.种;样:别有一~天地。
3.回;次;遍:思考一~。几~周折。三~五次。翻了一~(数量加了一倍)。
[pān]
1.番禺(Pānyú),地名,在广东。
2.姓。
1.“两”和“二”用法不全同。读数目字只用“二”不用“两”,如“一、二、三、四”。小数和分数只用“二”不用“两”,如“零点二(0.2),三分之二”。序数也只用“二”,如“第二、二哥”。在一般量词前,用“两”不用“二”。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,“两”和“二”一般都可用,用“二”为多(“二两”不能说“两两”)。新的度量衡单位前一般用“两”,如“两吨、两公里”。在多位数中,百、十、个位用“二”不用“两”,如“二百二十二”。“千、万、亿”的前面,“两”和“二”一般都可用,但如“三万二千”、“两亿二千万”,“千”在“万、亿”后,以用“二”为常。
2.双方:~便。~可。~全其美。~相情愿。
3.表示不定的数目,和“几”差不多:过~天再说。他真有~下子。我跟你说~句话。
4.姓。
5.质量或重量单位,10钱等于1两,旧制16两等于1斤,1两合31.25克;后改为10市两等于1市斤,1两合50克。
1.重复:~写。~制。
2.繁复:~姓。~叶。~音词。
3.转过去或转回来:反~。往~。翻来~去。
4.回答;答复:~信。敬~。电~。
5.姓。
6.恢复:光~。收~。~原。~婚。
7.报复:~仇。
8.再;又:~发。~苏。死灰~燃。无以~加。一去不~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