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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è
特
rèn
任
词语:特任
拼音:tèrèn
高于简任的文官,辛亥革命以后至解放时最高职的文官
英语:specially appointed
特任 tè rèn ㄊㄜˋ ㄖㄣˋ
我国文职官员的任用,分特任、简任、荐任、委任四级。特任职为四级中最高的一级,由政府以特令任命,如各部、会首长。
1.不平常的,超出一般的:~殊。~色。~产。~权。~性。~征。~需。~技。~务。~区。~价。~例。~效。
2.单,单一:~为(wèi)。~设。~地。~惠。~辑。~使。~赦。~约。
3.只,但:不~如此。“相如度秦王~以诈佯为予赵城,实不可得”。
4.三岁的兽,一说四岁的兽:“不狩不猎,胡瞻尔庭有悬~兮!”
5.公牛,亦用以借指公马和雄性的牲畜。
6.配偶,匹配:“不因旧姻,求尔新~”。
[rèn]
1.使用;委派:~人唯贤。~命。
2.担当或承受:~课。~劳~怨。
3.职务;责任:到~。担负重~。
4.介词。由着;听凭:~其自然。去哪里~你自己决定。
5.连词。不论;无论:~你怎么说,我也不同意。
6.量词。用于担任职务的次数:为官一~,造福一方。
7.古又同“妊”。
[rén]
1.用于地名,如任丘、任县(均在河北)。
2.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