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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íng
平
yú
余
píngyú
ㄆㄧㄥˊㄩˊ
平餘
清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。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,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。清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,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,称随平陋规。其后,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,解部减一半,馀归地方。乾隆元年,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,称"养廉"。乾隆二年,四川省在火耗羡馀外,每银百两提解六钱,名平馀,充各衙门使用。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,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。
余平
1.表面没有高低凹凸,不倾斜:~坦。马路很~。把纸铺~了。
2.使平:~了三亩地。把沟~了种庄稼。
3.两相比较没有高低、先后;不相上下:~辈。~列。~局。~起~坐。这场球赛双方打~了。
4.达到相同的高度:~槽。~了世界记录。
5.平均;公平:~分。持~之论。
6.安定:风~浪静。心~气和。
7.用武力镇压;平定:~叛。~乱。
8.抑止(怒气):你先把气~下去再说。
9.经常的;普通的:~时。~淡。
10.姓。
1.剩下来的;多余的:~粮。
2.零数:十~人。一斤~。
3.文言人称代词。我。
4.“餘”,另见“馀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