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鳴
鳴
條
條
zhī
之
shì
事
见“鸣”。
[tiáo]
1.木名。山楸。
2.細長的樹枝。
3.長。
4.泛指長條形之物:麵條;布條;金條。
5.直。參見“條長”。
6.條理;次序。
7.到達。
8.治理。
9.條目;條款。
10.指法令、條文。
11.猶言條陳,條奏。
12.逐一登錄。
13.編排。
14.列舉。
15.見“條遞”。
16.量詞。用於計量長形物。
17.量詞。用於計量抽象事物。
18.古民族條戎的省稱。
19.古地鳴條的省稱。
20.指漢·條侯·周亞夫。
21.姓。
[tiāo]
通“挑”。采摘。
1.往:由京~沪。君将何~?
2.人称代词。代替人或事物(限于做宾语):求~不得。取~不尽。操~过急。言~成理。取而代~。有过~无不及。反其道而行~。
3.人称代词。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不觉手之舞~,足之蹈~。
4.指示代词。这;那:~二虫。~子于钓。
5.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组成偏正词组。a)表示领属关系:赤子~心。钟鼓~声。以子~矛,攻子~盾。b)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:光荣~家。无价~宝。缓兵~计。千里~外。意料~中。十分~九。
6.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取消它的独立性,使变成偏正结构:中国~大。战斗~激烈。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。如因势利导,则如水~就下,极为自然。
1.事情:国~。公~。
2.事故:出~。平安无~。
3.职业:谋~。
4.关系;责任:回去吧,没有你的~了。
5.从事:大~宣传。
6.侍奉;伺候:~亲。不~王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