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搜:
鬥
鬥
場
場
1.“斗”的繁体字。
2.相爭:“械鬥”、“明爭暗鬥”。《論語•季氏》:“血氣方剛,戒之在鬥。”
3.使動物相鬥:“鬥狗”、“鬥雞”、“鬥蛐蛐兒”。
4.競賽﹑比賽:“鬥智”、“鬥棋”、“鬥法”。《喻世明言•卷二十六•沈小官一鳥害七命》:“這畜生只除天上有,果係世間無,將他各處去鬥,俱鬥他不過,成百十貫贏得。”
5.拼湊﹑湊集:“把這些小碎布鬥成一個袋子。”《金瓶梅•第一回》:“都鬥分子,來與武松人情。”《喻世明言•卷三•新橋市韓五賣春情》:“我們鬥分銀子,與你作賀。”
6.惹、引弄。通“逗”。元•馬致遠《漢宮秋•第一折》:“休煩惱吾當且是要,鬥卿來便當真假。”
7.姓。如黃帝時有鬥苞,春秋時楚國有鬥伯比。
8.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[chǎng]
1.處所;多人聚集或事情發生的地方。
2.指市肆。
3.五代、宋時煎鹽、冶鐵、造酒之所與官府所置專賣市肆,皆名場。
4.指科舉時代的考試之所。
5.指科舉考試。
6.指表演技藝的空地。
7.特指舞臺的前臺。
8.戲劇中的段落。每場表演全劇故事的一個片段。
9.量詞。多用於一樁完整的事情如表演、競技、考試等。
10.電視接收機中,電子束對一幅畫面的奇數行或偶數行完成一次隔行掃描,叫做一場。奇數場和偶數場合為一幀完整畫面。
11.物質存在的一種基本形式,具有能量、動量和質量,能傳遞實物間的相互作用,如電場、磁場、引力場等。
[cháng]
1.翻曬作物和脫粒的平坦空地。
2.菜圃。
3.特指場人。
4.祭壇旁的平地。
5.道路。
6.方言。集;市集。v。
7.量詞。用於事情的經過或行為的次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