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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
順
條
條
順
順
lǐ
理
兒
兒
de
的
见“顺”。
[tiáo]
1.木名。山楸。
2.細長的樹枝。
3.長。
4.泛指長條形之物:麵條;布條;金條。
5.直。參見“條長”。
6.條理;次序。
7.到達。
8.治理。
9.條目;條款。
10.指法令、條文。
11.猶言條陳,條奏。
12.逐一登錄。
13.編排。
14.列舉。
15.見“條遞”。
16.量詞。用於計量長形物。
17.量詞。用於計量抽象事物。
18.古民族條戎的省稱。
19.古地鳴條的省稱。
20.指漢·條侯·周亞夫。
21.姓。
[tiāo]
通“挑”。采摘。
见“顺”。
1.物质组织的条纹;纹理:木~。肌~。条~。
2.道理;事理:合~。~屈。~当如此。
3.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物理学:~科。数~化。
4.管理;办理:处~。~财。当家~事。
5.整理;使整齐:~发。~一~书籍。
6.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;表示意见(多用于否定式):路上碰见了,谁也没~谁。置之不~。
7.姓。
1.嬰孩。
2.特指男孩。
3.兒女對父母的自稱。
4.南北朝時有對兄亦自稱“兒”者。
5.父母對兒女的稱呼。
6.古代年輕女子的自稱。
7.對年少男子的稱呼。
8.對情人的昵稱。猶言心肝。
9.輕蔑之詞,猶言小子。
10.人。
11.雄性。
12.詞尾。名詞詞尾。
13.詞尾。動詞詞尾。
14.詞尾。形容詞詞尾。
15.詞尾。量詞詞尾。
[de]
1.用在定语的后面。a)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一般的修饰关系:铁~纪律。幸福~生活。b)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领属关系:我~母亲。无产阶级~党。大楼~出口。c)定语是人名或人称代词,中心词是表示职务或身份的名词,意思是这个人担任这个职务或取得这个身份:今天开会是你~主席。谁~介绍人?d)定语是指人的名词或人称代词,中心词和前边的动词合起来表示一种动作,意思是这个人是所说的动作的受事:开他~玩笑。找我~麻烦。
2.用来构成没有中心词的“的”字结构。a)代替上文所说的人或物:这是我~,那才是你~。菊花开了,有红~,有黄~。b)指某一种人或物:男~。送报~。我爱吃辣~。c)表示某种情况、原因:大星期天~,你怎么不出去玩儿玩儿?。无缘无故~,你着什么急?d)用跟主语相同的人称代词加“的”字做宾语,表示别的事跟这个人无关或这事儿跟别人无关:这里用不着你,你只管睡你~去。e)“的”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、形容词等,连用这样的结构,表示有这样的,有那样的:推~推,拉~拉。说~说,笑~笑。大~大,小~小。
3.这个用法限于过去的事情。
4.用在陈述句的末尾,表示肯定的语气:这件事儿我知道~。
5.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,表示“等等、之类”的意思:破铜烂铁~,他捡来一大筐。老乡们沏茶倒水~,待我们很亲热。
6.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。a)表示相乘:这间屋子是五米~三米,合十五平方米。b)表示相加:两个~三个,一共五个。
[dí]
1.真实;实在:~当。~确。
2.“的”字在口语中一般读阴平(dī)。
[dì]
箭靶的中心:目~。无~放矢。众矢之~。
[dī]
(外)“的士”(出租车)的省称:打~。~哥(称男性出租车司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