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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
雖
fù
覆
néng
能
復
復
见“虽”。
1.盖住:~盖。被~。天~地载。
2.底朝上翻过来;歪倒:颠~。前车之~,后车之鉴。
3.同“复2”
[néng]
1.能力;才干:技~。~耐。无~之辈。
2.能量的简称。
3.有能力的:~人。~手。~者多劳。这几个人就数他~。
4.a)“能”表示具备某种能力或达到某种效率,“会”表示学得某种本领。初次学会某种动作用“会”,恢复某种能力用“能”:小弟弟会走路了。他病好了,能下床了。具备某种技能可以用“能”,也可以用“会”:能写会算。达到某种效率,用“能”,不用“会”:她一分钟能打一百五十个字。b)名词前面文言可以用“能”,白话只用“会”:能诗善画。会英文。会象棋。c)跟“不…不”组成双重否定,“不能不”表示必须,“不会不”表示一定:你不能不来啊!。他不会不来的。在疑问或揣测的句子里都表示可能:他不能(会)不答应吧?d)对于尚未实现的自然现象的推测,用“能(够)”,不用“可(以)”:这雨能下长么?e)用在跟某些动词结合表示被动的可能性时,用“可”,不用“能”:我们是不可战胜的。
[nài]
1.同“耐”。
2.姓。
1.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2.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3.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4.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5.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6.再、又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7.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8.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9.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10.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