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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
rán
然
shén
神
論
論
1.自己:~动。~卫。~爱。~力更生。~言~语。~告奋勇。~顾不暇。不~量力。
2.自然;当然:~不待言。公道~在人心。两人久别重逢,~有许多话说。
3.姓。
4.从;由:~小。~此。~古。~远而近。~北京出发。选~《人民日报》。来~各国的朋友。
1.对;不错:不以为~。
2.指示代词。如此;这样;那样:不尽~。知其~,不知其所以~。
3.然而:此事虽小,~亦不可忽视。
4.副词或形容词后缀:忽~。突~。显~。欣~。飘飘~。
5.又同“燃”。
1.宗教指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统治者,迷信的人指神仙或能力、德行高超的人物死后的精灵:~位。财~。无~论。多~教。
2.神话中的人物,有超人的能力:料事如~。用兵如~。
3.特别高超或出奇,令人惊异的;神妙:~速。~效。这事真是越说越~了。
4.精神;精力:凝~。费~。聚精会~。双目炯炯有~。
5.神气:~色。~情。瞧他那个~儿,准是有什么心事。
6.聪明;机灵:瞧!这孩子真~。
7.姓。
[lùn]
1.議論;分析和說明事理。
2.衡量;評定。
3.編次。
4.研究。
5.調查。
6.推知。
7.問,考慮。
8.定罪。
9.論告;彈劾。
10.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。
11.敘說;說。
12.言論;輿論。
13.主張;學說;觀點。
14.相貌。
15.憑藉;倚仗。
16.古代的一種氣球。是游戲、運動用具。
17.文體的一種。即議論文。
18.泛指文章。
19.佛教解釋經義、論辯法相的書籍。梵名阿毗達摩,意為“對法”。同經、律合稱“三藏”。
20.吐蕃大臣的稱號。又稱論逋。例由貴族擔任。後西藏仍沿用此稱。\\v。
21.姓。
[lún]
1.《論語》的簡稱。
2.用在大數目前,表示約數。
3.通“掄”。選擇;選拔。
4.通“掄”。用力揮動。
5.通“倫”。事物的條理、秩序。
6.通“倫”。類。
7.通“倫”。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