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慘
慘
rán
然
bù
不
樂
樂
见“惨”。
1.对;不错:不以为~。
2.指示代词。如此;这样;那样:不尽~。知其~,不知其所以~。
3.然而:此事虽小,~亦不可忽视。
4.副词或形容词后缀:忽~。突~。显~。欣~。飘飘~。
5.又同“燃”。
[bù]
1.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他副词前面表示否定:~去。~能。~多。~经济。~一定。~很好。
2.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法。~规则。
3.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(答话的意思跟问题相反):他知道吗?——~,他不知道。
4.用在句末表示疑问,跟反复问句的作用相等:他现在身体好~?
5.用在动补结构中间,表示不可能达到某种结果:拿~动。做~好。装~下。看~出。
6.“不”字的前后叠用相同的词,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(常在前边加“什么”):什么累~累的,有工作就得做。什么钱~钱的,你喜欢就拿去。
7.跟“就”搭用,表示选择:晚上他~是看书,就是写文章。
8.a)在去声字前面,“不”字读阳平声,如“~会”、“~是”。b)动词“有”的否定式是“没有”,不是“不有”。
[fǒu]
相当于“否”
[lè]
1.歡喜、愉悅:“快樂”、“歡樂”、“樂事”。《論語•學而》:“有朋自遠方來,不亦樂乎!”
2.快樂的事或態度:“人生一大樂”。《左傳•隱公元年》:“其樂也融融。”《論語•雍也》:“回也不改其樂。”
3.聲色情事。《國語•越語下》:“今吳王淫於樂而忘其百姓。”
4.笑:“把一屋子的人都逗樂了!”
5.喜愛:“樂於助人”、“樂於行善”。
[yuè]
1.有規律而和諧動人的聲音:“音樂”、“奏樂”、“軍樂”。《論語•子路》:“事不成,則禮樂不興。”
2.六經之一。即樂經,相傳亡於秦火:“詩、書、禮、樂、易、春秋,謂之六經。”
3.姓。如戰國時燕國有樂毅。
[yào]
喜好、欣賞。用於文言文。《論語•雍也》:“知者樂水,仁者樂山。”
[lào]
地名用字。如河北省有樂亭、山東省有樂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