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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
復
風
風
zhī
之
報
報
1.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2.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3.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4.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5.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6.再、又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7.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8.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9.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10.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[fēng]
1.空氣流動的現象。
2.風教;教化。
3.習俗,風氣。
4.風操,節操。
5.猶風範,風度。
6.風格流派。指某種技藝、作品或思想的特點。
7.收采。參見“風聽”。
8.任意、沒有拘束。參見“風議”。
9.聲音。
10.流傳的,沒有確實根據的。參見“風聞”。
11.趨勢;情勢。
12.消息。
13.意旨。
14.風波;事端。
15.景象。參見“風景”、“風光”。
16.謂獸類雌雄相誘。
17.指獸類放逸走失。
18.指男女間的情愛。
19.《詩》六義之一。指《詩經》中三種詩歌類型的一種,即《國風》這一部分。
20.指鄉土樂曲;民間歌謠。
21.泛指詩作。
22.奮起,振作。參見“風發”。
23.中醫學謂人體的病因之一。“六淫”之一,為陽邪。外感風邪常致風寒、風熱、風濕等症。亦指急症。如中風、痛風等。
24.癲狂。後作“瘋”。
25.形容人的言行十分輕狂。後作“瘋”。
26.指嬉戲,戲鬧。
27.落。
28.借風力吹(使東西乾燥或純凈)。參見“風乾”。亦指借風力吹乾的。參見“風雞”、“風肉”。
29.姓。
[fěng]
1.勸諫;諷諫。
2.泛指勸說。
3.諷誦。
1.往:由京~沪。君将何~?
2.人称代词。代替人或事物(限于做宾语):求~不得。取~不尽。操~过急。言~成理。取而代~。有过~无不及。反其道而行~。
3.人称代词。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不觉手之舞~,足之蹈~。
4.指示代词。这;那:~二虫。~子于钓。
5.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组成偏正词组。a)表示领属关系:赤子~心。钟鼓~声。以子~矛,攻子~盾。b)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:光荣~家。无价~宝。缓兵~计。千里~外。意料~中。十分~九。
6.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取消它的独立性,使变成偏正结构:中国~大。战斗~激烈。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。如因势利导,则如水~就下,极为自然。
1.傳達,告知:~告。~喜。~捷。~考。~請(用書面報告向上級請示)。~廢。
2.傳達消息和言論的檔、信號或出版物:簡~(文字較短、內容簡略的書面報告,印發給有關部門)。電~。情~。晚~。畫~。~端。
3.回答:~答。~恩。~仇。~國(報效祖國)。~酬。
4.由於做了壞事而受到懲罰:~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