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剝極將復

剝極將復单字解释

  • 读音:bāobō
    剝bāobō

    [bāo]
    同“剥”。

    [bō]
    同“剥”。


    • 读音:jí
      極jí

      见“极”。


      • 读音:jiāngjiàng
        將jiāngjiàng

        [jiāng]
        1.扶助,扶持。

        2.奉獻。

        3.供養;奉養。

        4.行進。

        5.送行。

        6.施行。

        7.遵奉;秉承。

        8.傳達;表達。

        9.帶領;攜帶。

        10.順從;隨從。

        11.取;拿。

        12.控制;約束。

        13.操。指以某種方言說話。

        14.駕御。參見“將車”。

        15.逆亂。

        16.壯;大。

        17.引申為盛。

        18.長久。

        19.美。

        20.側。

        21.相當於“為”、“是”。

        22.當;能。

        23.下象棋時攻擊對方的“將”或“帥”。參見“將軍”。

        24.用言語激人:就是有人將他,他還是一聲不響。

        25.副詞。

        26.介詞。

        27.連詞。

        28.助詞。

        29.通“漿”。

        30.通“螿”。

        31.通“牂”。

        32.姓。

        [jiàng]
        1.將帥;將領。

        2.喻指在某一領域稱雄者。

        3.統率,指揮。

        4.軍銜名。在校級之上。我國目前軍銜制,有上將、中將、少將。


        • 读音:fù
          復fù

          1.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
          2.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
          3.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
          4.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
          5.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
          6.再、又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
          7.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
          8.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
          9.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
          10.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