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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ā
八
bàng
棒
shí
十
sān
三
de
的
zuì
罪
過
過
1.七加一后所得的数目。见〖数字〗。
2.姓。
1.棍子:木~。炭精~。
2.(体力或能力)强;(水平)高;(成绩)好:~小伙子。字写得真~。功课~。
1.九加一后所得的数目。见〖数字〗。
2.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分。~成的把握。
3.姓。
1.二加一后所得的数目。见〖数字〗。
2.表示多数或多次:~思。~缄其口。
3.姓。
[de]
1.用在定语的后面。a)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一般的修饰关系:铁~纪律。幸福~生活。b)定语和中心词之间是领属关系:我~母亲。无产阶级~党。大楼~出口。c)定语是人名或人称代词,中心词是表示职务或身份的名词,意思是这个人担任这个职务或取得这个身份:今天开会是你~主席。谁~介绍人?d)定语是指人的名词或人称代词,中心词和前边的动词合起来表示一种动作,意思是这个人是所说的动作的受事:开他~玩笑。找我~麻烦。
2.用来构成没有中心词的“的”字结构。a)代替上文所说的人或物:这是我~,那才是你~。菊花开了,有红~,有黄~。b)指某一种人或物:男~。送报~。我爱吃辣~。c)表示某种情况、原因:大星期天~,你怎么不出去玩儿玩儿?。无缘无故~,你着什么急?d)用跟主语相同的人称代词加“的”字做宾语,表示别的事跟这个人无关或这事儿跟别人无关:这里用不着你,你只管睡你~去。e)“的”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、形容词等,连用这样的结构,表示有这样的,有那样的:推~推,拉~拉。说~说,笑~笑。大~大,小~小。
3.这个用法限于过去的事情。
4.用在陈述句的末尾,表示肯定的语气:这件事儿我知道~。
5.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,表示“等等、之类”的意思:破铜烂铁~,他捡来一大筐。老乡们沏茶倒水~,待我们很亲热。
6.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。a)表示相乘:这间屋子是五米~三米,合十五平方米。b)表示相加:两个~三个,一共五个。
[dí]
1.真实;实在:~当。~确。
2.“的”字在口语中一般读阴平(dī)。
[dì]
箭靶的中心:目~。无~放矢。众矢之~。
[dī]
(外)“的士”(出租车)的省称:打~。~哥(称男性出租车司机)。
1.犯法的行为:~大恶极。立功赎~。
2.过失:不应归~于人。
3.依法给予的刑罚;惩处:判~。待~。
4.苦难;痛苦:受~。
1.經過。
2.渡過。
3.過去。
4.婉詞。過世;去世。
5.傳遞。
6.幫助咽下;和着吃。
7.沖刷,漂洗。
8.超過,超越。
9.過分;太甚。
10.極;非常。
11.來訪;前往拜訪。
12.交往,相處。
13.交談。
14.到達;前往。
15.過失;錯誤。
16.失去。
17.怪罪,責難。
18.轉移。
19.傳染。
20.度過;過活。
21.繼入、贅入或嫁入。參見“過房”、“過門”。
22.方言。指母豬生小豬。
23.方言。緣故。
24.量詞。遍,次。
25.用在動詞加“不”或“得”的後面,表示勝過或通過的意思。
26.用在動詞後,表示完畢。
27.用在動詞後,表示某種行為或變化曾經發生,但並未繼續到現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