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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hōng
中
華
華
wén
文
huà
化
復
復
興
興
運
運
動
動
[zhōng]
1.方位词。跟四周的距离相等;中心:~央。华~。居~。
2.指中国:~文。古今~外。
3.方位词。范围内;内部:家~。水~。山~。心~。队伍~。
4.位置在两端之间的:~指。~锋。~年。~秋。~途。
5.等级在两端之间的:~农。~学。~型。~等。
6.不偏不倚:~庸。适~。
7.中人:作~。
8.适于;合于:~用。~看。~听。
9.成;行;好:~不~?。这办法~。饭这就~了。
10.姓。
[zhòng]
1.正对上;恰好合上:~选。猜~了。三枪都打~了目标。
2.受到;遭受:~毒。~暑。胳膊上~了一枪。
[huá]
1.中國、華夏的簡稱。《左傳·定公十年》:“裔不謀夏,夷不亂華。”
2.光彩、光澤。唐·李白《峨眉山月歌送蜀僧晏入中京詩》:“黃鶴樓前月華白,此中忽見峨眉客。”南唐·李煜《秋鶯詩》:“莫更留連好歸去,露華凄冷蓼花愁。”
3.時光:“年華”、“韶華”。唐·劉方平《秋夜泛舟詩》:“歲華空復晚,相思不堪愁。”
4.文采、文飾:“樸實無華”。南朝梁·劉勰《文心雕龍·徵聖》:“然則聖文之雅麗,固銜華而佩實者也。”
5.化妝用的粉。《文選·曹植·洛神賦》:“芳澤無加,鉛華弗御。”
6.文章、事物精要的部分:“精華”。唐·韓愈《進學解》:“沉浸醲郁,含英咀華。”
7.中國的:“華語”、“華僑”。《漢書•卷八十八•西域傳•贊曰》:“不率華禮,莫有典書。”《北史•卷三十六•薛辯傳》:“於是風化大行,有同華俗。”
8.美麗有光彩的:“華燈初上”。《三國•魏•鍾會•孔雀賦》:“五色點注,華羽參差。”《隋書•卷二十三•五行志下》:“於仙都苑穿池築山,樓殿間起,窮華極麗。”
9.繁盛:“繁華”、“榮華”。《史記•卷六十八•商君傳》:“有功者顯榮,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。”
10.虛空不實的。《晉書•卷七十五•范汪傳》:“飾華言以翳實,騁繁文以惑世。”
11.(頭髮)花白。《墨子•脩身》:“華髮隳顛,而猶弗舍者,其唯聖人乎!”宋•陸游《適閩詩》:“功名塞外心空壯,詩酒樽前髮已華。”
[huà]
1.見“華山(华山)”條。
2.姓。如漢代有華佗。
[huā]
植物的花朵。同“花”:“春華秋實”。《詩經•周南•桃夭》: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華。”
1.字;语言的书面形式:甲骨~。英~。
2.文章:散~。议论~。
3.文言:半~半白。
4.指文科:~理分科。
5.非军事的。与“武”相对:~职。~武双全。
6.柔和;不猛烈:~弱。~火。
7.旧指礼节、仪式等:繁~缛节。
8.指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。水~。
9.在身上、脸上刺画花纹或字:~身。~双颊。
10.文饰;掩饰:~过饰非。
11.⑪量词。用于旧时的铜钱:一~不值。
[huà]
1.变化;使变化:~脓。~名。~装。顽固不~。泥古不~。~整为零。~悲痛为力量。
2.感化:教~。潜移默~。
3.熔化;融化;溶化:~冻。~铁炉。太阳一出来,冰雪都~了。糖放到水里就~了。
4.消化;消除:~食。~痰止咳。食古不~。
5.烧化:焚~。火~。
6.(僧道)死:坐~。羽~。
7.指化学:理~。~工。~肥。
8.后缀。加在名词或形容词之后构成动词,表示转变成某种性质或状态:绿~。美~。恶~。电气~。机械~。水利~。
9.姓。
10.(僧道)向人求布施:募~。~缘。~斋。~了些米面来。
[huā]
同“花2”。
1.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2.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3.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4.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5.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6.再、又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7.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8.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9.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10.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1.起身;起來。
2.興起。
3.派遣;出發。
4.徵聚。
5.推舉;起用。
6.產生。
7.猶動。
8.猶作。
9.猶升。
10.倡導。
11.創辦;舉辦。
12.設立;製造。
13.成功;成就。
14.昌盛;興旺。
15.胖。
16.流行;時行。
17.寵慣。
18.准許,許可。
19.或許,也許。
20.語氣詞。
21.姓。
见“运”。
见“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