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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ā
加
lì
利
fú
福
ní
尼
亞
亞
zhōu
州
1.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:二~三等于五。功上~功。
2.使数量比原来大或程度比原来高;增加:~大。~强。~快。~速。~多。~急。~了一个人。
3.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:~符号。~注解。
4.“加”跟“加以”用法不同之点是“加”多用在单音节状语之后。
5.姓。
1.锋利;锐利(跟“钝”相对):~刃。~爪。
2.顺利;便利:不~。成败~钝。
3.利益(跟“害、弊”相对):~弊。有~。兴~除害。
4.利润或利息:暴~。薄~多销。本~两清。
5.使有利:~国~民。毫不~己,专门~人。
6.姓。
1.幸福;福气(跟“祸”相对):~利。享~。造~。
2.旧时妇女行“万福”礼:~了一~。
3.(Fú)指福建:~橘。
4.姓。
1.尼姑:~庵。僧~。
2.姓。
[yā]
1.物體的分歧部分。明•張自烈《正字通•二部》:“亞,趙古則曰:‘物之岐者曰亞。’俗作丫、椏。”
2.象声词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伊優亞者,辭未定也。”伊優亞,犹吚唔呀,小儿学语声。
3.助词。犹阿,多用在亲属称呼前,无义。宋•无名氏《张协状元》戏文第五出:“亞哥,亞哥,狗胆梳千萬買歸,頭鬚千萬買歸。”
[yà]
1.“亚”的繁体字。
2.次於。《國語•吳語》:“乃退就幕而會,吳公先歃,晉侯亞之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《世說新語•識鑒》:“諸葛道明初過江左,自名道明,名亞王、庾之下。”
3.輸、低、較差:“他的歌唱技巧不亞於你。”
4.相同、相等。《後漢書•卷四十•班彪傳上》:“節慕原、嘗,名亞春、陵。”《南史•卷七十二•顏協傳》:“時吳郡顧協亦在蕃邸,與協同名,才學相亞,府中稱為二協。”
5.掩。宋•蔡伸《如夢令•人靜重門深亞詞》:“人靜重門深亞,朱閣畫簾高掛。”《董西廂•卷一》:“幾間寮舍,半亞朱扉。”
6.次一等的、第二的:“亞軍”、“亞熱帶”、“亞聖”。
7.亞洲的簡稱:“歐亞大陸”、“亞太影展”。
8.姊妹丈夫的互稱。通“婭”。《詩經•小雅•節南山》:“瑣瑣姻亞,則無膴仕。”毛亨•傳:“兩婿相謂曰亞。”
1.旧时行政区划单位。现在有的地方还保留这样的名称,如杭州、苏州。
2.指少数民族的自治州。在省或自治区之下,县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