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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ǐ
你
爭
爭
wǒ
我
奪
奪
1.人称代词。
2.有时也用来指称“你们”:~校。~局。~公司。
3.“你”跟“我”或“他”配合,表示“这个…”和“那个…”的意思:三个人~看看我,我看看~,谁也没说话。~一条,他一条,一共提出了五六十条建议。
1.“争”的繁体字。
2.奪取、互不相讓。《左傳•隱公十一年》:“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。”《北史•卷二十二•長孫道生傳》:“嘗有二鵰,飛而爭肉,因以箭兩隻與晟,請射取之。”
3.較量﹑競爭。《書經•大禹謨》:“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”
4.辯論:“據理力爭”。《左傳•昭公六年》:“民知爭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。”《史記•卷五十五•留侯世家》:“此難以口舌爭也。”
5.相差﹑差別。唐•杜荀鶴《自遣詩》:“百年身後一丘土,貧富高低爭幾多。”《水滸傳•第六十九回》:“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,豈爭他一個?”
6.規勸。同“諍”。《呂氏春秋•仲春紀•功名》:“關龍逢﹑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,爭其上之過。”
7.如何。同“怎”。唐•韓偓《哭花詩》:“若是有情爭不哭,夜來風雨葬西施。”元•鍾嗣成《一枝花•生居天地間套•梁州曲》:“爭奈灰容土貌,缺齒重頤。”
自己:自~。忘~精神。
1.搶,強取:搶~。掠~。巧取豪~。強(qiāng)詞~理。
2.爭先取到:~得最後勝利。~魁。~冠(guàn)。
3.衝開:~門而出。
4.喪失,削除:剝~。褫~(剝奪)。~志(改變志向或意願)。
5.晃動:光彩~目。
6.決定如何處理:請予裁~。
7.漏掉(文字):第八行~一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