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搜:
zhān
瞻
duì
对
zhānduì
ㄓㄢㄉㄨㄟˋ
瞻對
1.朝见奏对。 2.旧土司名。有上﹑中﹑下之分,称三瞻。上瞻对茹长官司,下瞻对安抚司,均清雍正六年(1728年)置;中瞻对长官司,乾隆十年(1745年)置。在今四川新龙一带,地处雅砻江上游。宣统三年(1911年)置瞻对设治委员,辛亥革命后改为怀柔县,不久改瞻化县,1952年又改新龙县。
1.往前或往上看:观~。高~远瞩。
2.姓。
1.回答:~答如流。
2.向着;朝着:枪口~准敌人。
3.对抗;敌对:~手。针锋相~。
4.对待。例:~事不~人。
5.正确;正常;相合:这话很~。神色不~。数目不~,还差一些。
6.把两个东西放在一起比较,看是否相符合:校~。~表。
7.使两个东西接触或配合:把破镜片~到一起。~榫。
8.投合;适合:俩人很~脾气。~心思。
9.成双的:~联。
10.搀入(多指液体):~水。
11.⑪介词。1.与“对于”用法基本相同,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:~你的建议,他很重视。2.对待:小王~他有意见。3.朝;向:~人民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