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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
爭
dé
得
1.“争”的繁体字。
2.奪取、互不相讓。《左傳•隱公十一年》:“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。”《北史•卷二十二•長孫道生傳》:“嘗有二鵰,飛而爭肉,因以箭兩隻與晟,請射取之。”
3.較量﹑競爭。《書經•大禹謨》:“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”
4.辯論:“據理力爭”。《左傳•昭公六年》:“民知爭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。”《史記•卷五十五•留侯世家》:“此難以口舌爭也。”
5.相差﹑差別。唐•杜荀鶴《自遣詩》:“百年身後一丘土,貧富高低爭幾多。”《水滸傳•第六十九回》:“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,豈爭他一個?”
6.規勸。同“諍”。《呂氏春秋•仲春紀•功名》:“關龍逢﹑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,爭其上之過。”
7.如何。同“怎”。唐•韓偓《哭花詩》:“若是有情爭不哭,夜來風雨葬西施。”元•鍾嗣成《一枝花•生居天地間套•梁州曲》:“爭奈灰容土貌,缺齒重頤。”
[dé]
1.得到(跟“失”相对):取~。~益。不入虎穴,焉~虎子。这件事办成了你也会~些好处。
2.演算产生结果:二三~六。五减一~四。
3.适合:~用。~体。
4.得意:自~。
5.完成:饭~了。衣服还没有做~。
6.用于结束谈话的时候,表示同意或禁止:~,就这么办。~了,别说了。
7.用于情况不如人意的时候,表示无可奈何:~,这一张又画坏了!
8.助动词。用在别的动词前,表示许可(多见于法令和公文):这笔钱非经批准不~擅自动用。
9.用在别的动词前,表示可能这样(多用于否定式):水渠昨天刚动手挖,没有三天不~完。
[de]
用在动词后面,表示动作已经完成(多见于早期白话):出~门来。
[děi]
1.助动词。需要:这个工程~三个月才能完。修这座水库~多少人力?
2.“得”的否定是“无须”或“不用”,不说“不得”。
3.助动词。表示揣测的必然:快下大雨了,要不快走,就~挨淋。
4.舒服;满意:这个沙发坐着真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