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搜:
gé
格
殺
殺
bù
不
論
論
[gé]
1.格子:方~纸。把字写在~儿里。四~儿的书架。
2.规格;格式:品~。~律。合~。别具一~。
3.品质;风度:人~。风~。性~。
4.阻碍;限制:~于成例。
5.某些语言中名词(有的包括代词、形容词)的语法范畴,用词尾变化来表示它和别的词之间的语法关系。例如俄语的名词、代词、形容词都有六个格。
6.姓。
7.推究:~物。
8.打:~斗。~杀。
[gē]
形容某些碰击、断裂声:~~。~登。
[bù]
1.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他副词前面表示否定:~去。~能。~多。~经济。~一定。~很好。
2.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法。~规则。
3.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(答话的意思跟问题相反):他知道吗?——~,他不知道。
4.用在句末表示疑问,跟反复问句的作用相等:他现在身体好~?
5.用在动补结构中间,表示不可能达到某种结果:拿~动。做~好。装~下。看~出。
6.“不”字的前后叠用相同的词,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(常在前边加“什么”):什么累~累的,有工作就得做。什么钱~钱的,你喜欢就拿去。
7.跟“就”搭用,表示选择:晚上他~是看书,就是写文章。
8.a)在去声字前面,“不”字读阳平声,如“~会”、“~是”。b)动词“有”的否定式是“没有”,不是“不有”。
[fǒu]
相当于“否”
[lùn]
1.議論;分析和說明事理。
2.衡量;評定。
3.編次。
4.研究。
5.調查。
6.推知。
7.問,考慮。
8.定罪。
9.論告;彈劾。
10.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。
11.敘說;說。
12.言論;輿論。
13.主張;學說;觀點。
14.相貌。
15.憑藉;倚仗。
16.古代的一種氣球。是游戲、運動用具。
17.文體的一種。即議論文。
18.泛指文章。
19.佛教解釋經義、論辯法相的書籍。梵名阿毗達摩,意為“對法”。同經、律合稱“三藏”。
20.吐蕃大臣的稱號。又稱論逋。例由貴族擔任。後西藏仍沿用此稱。\\v。
21.姓。
[lún]
1.《論語》的簡稱。
2.用在大數目前,表示約數。
3.通“掄”。選擇;選拔。
4.通“掄”。用力揮動。
5.通“倫”。事物的條理、秩序。
6.通“倫”。類。
7.通“倫”。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