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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é
得
ér
而
復
復
shī
失
[dé]
1.得到(跟“失”相对):取~。~益。不入虎穴,焉~虎子。这件事办成了你也会~些好处。
2.演算产生结果:二三~六。五减一~四。
3.适合:~用。~体。
4.得意:自~。
5.完成:饭~了。衣服还没有做~。
6.用于结束谈话的时候,表示同意或禁止:~,就这么办。~了,别说了。
7.用于情况不如人意的时候,表示无可奈何:~,这一张又画坏了!
8.助动词。用在别的动词前,表示许可(多见于法令和公文):这笔钱非经批准不~擅自动用。
9.用在别的动词前,表示可能这样(多用于否定式):水渠昨天刚动手挖,没有三天不~完。
[de]
用在动词后面,表示动作已经完成(多见于早期白话):出~门来。
[děi]
1.助动词。需要:这个工程~三个月才能完。修这座水库~多少人力?
2.“得”的否定是“无须”或“不用”,不说“不得”。
3.助动词。表示揣测的必然:快下大雨了,要不快走,就~挨淋。
4.舒服;满意:这个沙发坐着真~。
1.连接动词、形容词或词组、分句等。a)连接语意相承的成分:伟大~艰巨的任务。战~胜之。取~代之。我们正从事一个伟大的事业,~伟大的事业必须有最广泛的群众的参加和支持。b)连接肯定和否定互相补充的成分:栀子花的香,浓~不烈,清~不淡。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,~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。c)连接语意相反的成分,表示转折:如果能集中生产~不集中,就会影响改进技术、提高生产。d)连接事理上前后相因的成分:因困难~畏惧~退却~消极的人,不会有任何成就。
2.有“到”的意思:一~再,再~三。由秋~冬。由南~北。
3.把表示时间、方式、目的、原因、依据等的成分连接到动词上面:匆匆~来。挺身~出。为正义~战。因公~死。视情况~定。
4.插在主语谓语中间,有“如果”的意思:民族战争~不依靠人民大众,毫无疑义将不能取得胜利。
5.姓。
1.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2.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。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3.還原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、“回復”、“收復”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,三復位。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
4.回報,多指仇恨而言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。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。’”
5.免附徭役或賦稅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,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。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。”
6.再、又:“去而復返”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。”
7.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。”
8.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()下坤()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9.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10.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1.丢掉:遗~。丧~。
2.找不着:迷~路径。
3.违背:~信。~约。
4.没有把握住:~手。~足。
5.没有达到目的:~意。~望。
6.改变常态:~色。~神。
7.错误:过~。千虑一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