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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ì
莅
shì
事
zhě
者
莅事者lìshìzhě[local official] 管政事的人,指地方官余将苦于莅事者,更若役,复若赋,则何如?——唐· 柳宗元《捕蛇者说》
到(有尊敬的意思):~会。~临。
1.事情:国~。公~。
2.事故:出~。平安无~。
3.职业:谋~。
4.关系;责任:回去吧,没有你的~了。
5.从事:大~宣传。
6.侍奉;伺候:~亲。不~王侯。
1.用在形容词、动词或形容词性词组、动词性词组后面,表示有此属性或做此动作的人或事物:强~。老~。作~。读~。胜利~。未渡~。卖柑~。符合标准~。
2.用在某某工作、某某主义后面,表示从事某项工作或信仰某个主义的人:文艺工作~。共产主义~。
3.用在“二、三”等数词和“前、后”等方位词后面,指上文所说的事物:前~。后~。二~必居其一。两~缺一不可。
4.用在词、词组、分句后面表示停顿:风~,空气流动而成。
5.用在句尾表示希望或命令的语气(多见于早期白话):路上小心在意~!
6.姓。
7.指示代词。义同“这”(多见于早期白话):~番。~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