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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uǎn
缓
jué
决
huǎnjué
ㄏㄨㄢˇㄐㄩㄝˊ
緩決
1.对死刑犯人暂缓处决。清制,各省死罪人犯,每岁审拟,分为情实﹑缓决﹑可矜﹑可疑诸项,报部。至秋审时由刑部会同九卿详核分拟,请旨裁决。见《清史稿.刑法志三》。
缓决 huǎn jué ㄏㄨㄢˇ ㄐㄩㄝˊ
已判死刑的犯人,经处决宣告后,依据特定情形,在一定期限内,暂缓处决,称为「缓决」。
1.迟;慢:迟~。~步。~不济急。
2.延缓;推迟:~办。~期。这事~几天再说。
3.缓和;不紧张:~冲。~急。
4.恢复正常的生理状态:昏过去又~过来。蔫了的花,浇上水又~过来了。
1.水冲破堤岸;开口子:~口。
2.确定;拿定主意:表~。犹豫不~。
3.确定最后胜负:~赛。~出前三名。
4.副词。一定:~不后退。
5.处(chǔ)死:枪~。处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