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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ì
历
shì
事
lìshì
ㄌㄧˋㄕˋ
歷事
明代官吏实习制度。明初定制,国子监生学习至一定年限,分拨到政府各部门实习吏事,称"历事"。实习凡三月,经考核,上等者报吏部候补,但须回监再学习一年,始正式授官。清初因承明制。
1.经历;经过:来~。~程。~时半年。身~其境。
2.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:~年。~代。~次。~届。
3.遍;一个一个地:~访各校。~试诸方,均无成效。
4.姓。
5.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;历法:阳~。阴~。农~。
6.记录年月日和节气的书、表等:日~。挂~。天文~。
1.事情:国~。公~。
2.事故:出~。平安无~。
3.职业:谋~。
4.关系;责任:回去吧,没有你的~了。
5.从事:大~宣传。
6.侍奉;伺候:~亲。不~王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