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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é
得
lǐ
理
1.得以申理。 2.谓有理;占理。
得理 dé lǐ ㄉㄜˊ ㄌㄧˇ
所持的理由受到支持,而得以伸张。
《书经.吕刑》唐.孔颖达.正义:「由典狱之官,其无不以有中正之心,听狱之两辞,弃虚从实,实者得理,虚者受刑。」
[dé]
1.得到(跟“失”相对):取~。~益。不入虎穴,焉~虎子。这件事办成了你也会~些好处。
2.演算产生结果:二三~六。五减一~四。
3.适合:~用。~体。
4.得意:自~。
5.完成:饭~了。衣服还没有做~。
6.用于结束谈话的时候,表示同意或禁止:~,就这么办。~了,别说了。
7.用于情况不如人意的时候,表示无可奈何:~,这一张又画坏了!
8.助动词。用在别的动词前,表示许可(多见于法令和公文):这笔钱非经批准不~擅自动用。
9.用在别的动词前,表示可能这样(多用于否定式):水渠昨天刚动手挖,没有三天不~完。
[de]
用在动词后面,表示动作已经完成(多见于早期白话):出~门来。
[děi]
1.助动词。需要:这个工程~三个月才能完。修这座水库~多少人力?
2.“得”的否定是“无须”或“不用”,不说“不得”。
3.助动词。表示揣测的必然:快下大雨了,要不快走,就~挨淋。
4.舒服;满意:这个沙发坐着真~。
1.物质组织的条纹;纹理:木~。肌~。条~。
2.道理;事理:合~。~屈。~当如此。
3.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物理学:~科。数~化。
4.管理;办理:处~。~财。当家~事。
5.整理;使整齐:~发。~一~书籍。
6.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;表示意见(多用于否定式):路上碰见了,谁也没~谁。置之不~。
7.姓。